在
诉讼事例中,尤其是涉及到
人身伤害的
暴力行为的案子里,倘若
证据收集方面的不全面或不足够,有很大可能导致法院作出对原告诉讼不利的裁决结果,即最终可能判定原告
败诉。这个判决结果是基于"谁主张,
谁举证"这一公认的司法原则所决定的——原告必须拿出确凿且充分的证据来进一步确认被告的确实施了侵害性的暴力行为,同时还需证实自身遭受到了伤害以及这些伤害与被告的行为之间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等等。若原告未能展现出足以支撑以上关键性要点的充分证据,那么法院将会面临着难以准确判定被告是否应该承担
侵权责任的困境。但是,针对某些特殊类型的事例,即便在
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如果案情事实仍然存在诸多疑点,法院仍有可能会要求被告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甚至可以依据其职权范围内的权力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然而,总的来说,证据不足往往会使得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从而增加了其
胜诉的难度。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所有的诉讼参与者在提
起诉讼之前,务必尽全力去搜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
证人的证词、监控录像、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等,以便提高自己主张的可信度,为赢得诉讼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