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盗窃、诈骗、抢夺、
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
犯罪,在其犯罪过程中伴随的销赃行为,在法律领域被定义为“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罪”。关于销赃价值 1000 元人民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需要基于具体的事例事实进行综合性分析。当涉案的
赃物仅仅是一般的日常用品时,即便该赃物的销赃金额只有 1000 元,在某些情况下也有可能没有达到
刑法所设定的
法定量刑起点,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就不具有
违法性,它仍然会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裁,可能会被处以五日至十日不等的
拘留,同时还将面临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但是,如果涉案的赃物属于特定的珍贵物品或者特殊物品,亦或是存在多次销赃等严重情节的情况,那么即使销赃金额仅为 1000 元,也有可能被视为
犯罪行为。总而言之,对于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必须结合整个事例的所有相关因素,由
司法机关依据法律
法规进行严谨的认定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