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如果遇到这类纠纷要提起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受到损害时开始计算。
这里说的“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损害”,就是指受害人清楚自己的人身、财产权益因为环境污染受到了不利影响,或者按照客观情况应该能意识到。就像企业长期违规排污,周边居民身体不适,检测后发现和污染有关,这时居民知道自己受损,诉讼时效就开始了。
不过,要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没办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再过六个月,诉讼时效就结束。另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大家遇到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时,要留意诉讼时效,在规定时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对时效计算等问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