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况下,倘若出现下列状况之一,便可能导致律师无法进行会见:1. 事例本身与国家保密事项有所关联,倘若在事例的调查初期并未经过
侦查机关的批准,那么律师将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会见。2. 如果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存在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看守所有权暂时停止安排其与律师之间的会面。3. 如果律师的会见可能对事例的调查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可能引发
串供或者
销毁证据等问题,那么在得到侦查机关的许可后,可以适当限制律师的会见权。然而,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对于限制
律师会见的行为,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及严格的程序规范,绝不能随意剥夺犯罪嫌疑人获取律师援助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