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年龄介于 12 岁至 14 岁之间的
未成年人,若他们故意实施了杀人或伤害行为,导致他
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他人重伤并引发严重残疾现象,并且这类行为的恶劣程度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地步,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批和决定后才能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然而,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害后果,即使这些行为是由未满 14 岁的未成年人所为,通常情况下也不会被
判刑,但是他们的
监护人有可能需要承担起
民事赔偿的责任。当这些未成年人的年龄介于 14 岁至 16 岁之间时,如果他们
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对方
轻伤,尽管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视为
刑事犯罪,但他们的监护人仍然需要承担起民事赔偿的责任。而当这些未成年人的年龄超过 16 岁时,如果他们对他人实施了轻伤行为,那么他们有可能面临着
轻罪的
刑事定罪,例如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等,具体的
刑罚将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包括
犯罪动机、手段以及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此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他们的监护人都必须承担起民事赔偿的责任,这是无法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