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程序中,倘若原告
诉讼被传讯后,却无故拒绝出庭或在庭审未获法庭批准时擅
自离场,那么法院有权将其视为
撤诉处理;反之,如果被告发起反诉,同样可以
缺席判决。然而,若被告在接到法院
传票之后,依旧无合理原因而拒不出庭或未经法庭准许即中途撤离法庭,法院亦可据此对其进行缺席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
自诉事例,如果
自诉人经过讯问后,两次都没有合理理由不出庭或擅自离场,则按照撤销事例处理。所谓缺席审判,指的是当某一事例的
当事人未能出席庭审时,法官仍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虽然这种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并不利于查清案情,但法院会依据全案
证据及事实进行全面审查,从而确保公正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