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又称
窝藏罪、隐瞒罪、隐匿罪等,是指明知自己知道或应当知道是正在进行
犯罪活动中的人,故而向罪犯提供隐藏住处、
转移财产的便利条件,协助罪犯潜逃,或者编造
虚假证明以包庇罪犯的行为。关于
犯罪嫌疑人是否必须供述出
共同犯罪者才能构成包庇罪的问题,这取决于特定事例的事实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评价。例如,被告人是否存在明显的、故意的包庇萌芽及动机;是否实际实施了帮助掩盖罪犯行径的行动等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这类情况,我们会全面权衡各类因素,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与审查工作。即便犯罪嫌疑人并未主动供述出同伙,但只要有其他确凿的
证据足以证明其构成包庇罪,那么他仍然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
刑事责任。值得强调的是,辩护与
司法程序的运作是相当复杂的,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