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必要明确
股权人所售出的标的物是否属于公司财产范畴,同时也需关注其销售业务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若出现股东私自处分公司资产而未依法经授权的情形,则买受人对这种出售行为尚未得到授权这一事实是否了解将会直接影响裁判结果的裁决。又假如买方在知情或者理应知晓股权人并无权利进行销售的前提下仍然进行交易,那么他们可能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该资产的所有权。然而,倘若买方是出于善意购买,即并不清楚股权人无权进行销售,并且已经支付了合理的
对价,那么依据
善意取得制度,他们或许能够成功地获得该资产的所有权。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各类
证据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适用,同时还需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