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事辩护业务中,会见被指控的被告人通常须由两名律师共同完成。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在面临严
重犯罪指控或事例复杂性较高的情形下,一位律师可以单独展开会见工作,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在会见期间,律师务必随身携带其执业证书及律师事务所在场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订的
授权委托书或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正式公函等必备材料。同时,律师应当遵循各类与此相关的看守所规定与会见流程,始终注重理解并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见的核心宗旨在于为当事人提供充足的法律咨询服务,全面了解案情进展并确保当事人在法律途径上得到充分保护。在此过程中,律师务必严格恪守各项法律
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严禁向当事人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或涉及
违法行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