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种情形中,无疑是为法律所不容的。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即便
行为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某种原因收到或使用了
赃款,也将面临可能的
法律制裁。然而在审判过程中,被判断为“不知情”这一情况,将会被作为
减刑量刑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所谓“不知情收赃款”,可能会被认定具有“
善意取得”的性质,但是必须满足严格的构成条件。若无法满足这些条件,那么行为人便需承担返还赃款的法律责任。反之,倘若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晓所收取的款项为赃款,却仍然予以接受和使用,则可能涉及到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相关
罪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当您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收到赃款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笔资金,并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全力配合相关调查工作,以期获得
从轻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