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害人身权益之
暴力犯罪事例,其诉诸法律的时效性主要受制于所造成损害的严重程度以及预计判处的最高
法定刑罚。通常情况下,当法定
刑罚上限尚未达到五年
有期徒刑时,其
诉讼时效将设置为五年;若法定刑罚上限介乎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对应的诉讼时效为十年;而当法定刑罚上限达到或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范围,相应的诉讼时效将会延长至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罚达致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极端情形,其对应的诉讼时效则会设定为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有必要对相关事例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启动了
立案侦查程序,或者在人
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事例之后,
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将不再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此外,若
被害人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
立案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也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