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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回迁安置过渡费给多少钱

关于拆迁后三年过渡期内过度费用计算方法的详细说明:所谓“拆迁过渡费”即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方提供的暂时性住房租赁费用以解决其周转问题。具体计算规则如下所述:
首先,针对住宅类房屋进行分析。若超过过渡期(即自逾期日期起)超过1年仍然未能完成搬迁的,该阶段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将按照每月双倍增加。增幅标准则根据原先签署的协议约定进行调整;
其次,对于涉及到生产及经营用途的房屋进行讨论。若该类型房屋的过渡期超过双方协商之约定,那么临时安置补助费便需按照协议条款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或者优先依据评估机构得出的实际价值为准;
最后,对于过渡期超过一年且仍然未能完成搬迁的生产经营用房,除上述临时安置补助费外,还需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偿金。此项补偿金亦可选择按月发放形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人有权承租产权调换房。
最新修订: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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