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询某人是否遭受过
拘留,一种方法是前往当地派出所向工作人员咨询并使用公安网络进行查阅。然而,此类操作并非允许任意进行,仅限
当事人或其代办者有权获取相关信息。此外,律师以及法院方面,则可依据授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来进行查询。值得注意的是,拘留行为泛指对人身自由进行暂时剥夺,如强制约束、限制活动等。而公安机关针对特殊情况下的嫌疑人,有权依法采取扣押措施;
行政拘留则是将违反法律规范的
责任人拘留在特定场所,通常持续时间不超过十五天,若合并
处罚,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此外,若当事人对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提出异议,那么他们亦可直接申请
行政复议以至
诉讼途径处理。具体来说,
现行犯与重大嫌疑分子,若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均可由公安机关行使拘留权力:
(1)正在进行
犯罪预谋或实施过程中,或犯罪之后立即被揭发;
(2)经受害者或目击
证人指正证实其罪行;
(3)在其身边或住处找到确凿的
犯罪证据;
(4)犯罪后产生自杀、逃跑或在逃的意图;
(5)存在
销毁证据、
伪造口供或串通他人作弊的可能;
(6)未明确告知真实姓名、居住地址及身份的可疑人士;
(7)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