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一审判决结果有所异议者进行上诉的正式流程步骤如下:
首先,
当事人需亲自向第
二审判庭提交上诉申请;
其次,由第二审判庭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该上诉请求书转交给原审判庭;再有,原审判庭会将这份上诉请求书及其附件副本分别递送到本级检察院及对方当事人手中;
此外,原审判庭还需要将所有案件相关文件、举证材料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纷纷呈报至上一级人
民法院,以便于上述两家机构及对象在未来的二审环节中能够作出充分、有效的答辩和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