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司法文书专题 > 对调解书有异议怎么办

对调解书有异议怎么办

事实上,在民事调解程序中,对于调解结果是否需要进行签字确认并无强制性的规定。
然而,为了确保调解的进程和结果得到各方的尊重與遵守,调解双方通常会在确认协议签署后立即遵循执行。
如若有一方拒绝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司法机关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调解,本质上是在纠纷双方之外,由第三方代表介入,根据国家法律、相关政策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作为依据,引导参与其中的各方彼此理解包容、深入协商,最终自主达成共识,以解决纷争的活动过程。在我国,常见的调解途径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以及专业机构调解等多种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新修订:2024-08-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