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
犯罪嫌疑人在拘捕之后的最长48个小时之内,其
家属便有权力委托指定的律师进行法律上的辅佐。在此情况下,受托律师可以立即依据正式的文件和规定,前往
羁押中心与相关人员进行会面。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
辩护人经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