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
民法典中明确指出,在通常情况下,对于因同席共饮而离世的人员的责任承担问题,关键在于明确其离世的具体原因。若由于同桌之人过度劝酒所致,又或是由于同桌之人未能履行好善良管理人的本分,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死者的离世与饮酒并无直接关联,亦且这一事件与其同桌的行为毫无瓜葛,而系由其他原因引发,那便无需向其作出
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