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衡如何选择解决法定
夫妻离婚问题时,无论是采取
协议离婚还是提起
诉讼离婚的方式,均有利弊参半,因此建议根据个人实际状况来做决定。以下是对两种方式特点的简要概述:
1.协议离婚,即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以
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
当事人双方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愿,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
纠纷,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实现自己所期望的结果,同时还能保持彼此之间的友好关系。
然而,协议离婚并非没有风险,因为在强调个人意志的体现过程中,彼此协商可能无法达成一致,进而导致行动流产。
此外,协议离婚的实施天数相较于其它方法更为短暂。
2.提
起诉讼离婚是指在出现争议时,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以求解除婚姻关系。其优点包括:当事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启动
诉讼程序,且无需对方的同意或者通知就可实施。但需注意的是,提起诉讼离婚所需花费的时间相对较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