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需
起诉他人,可携带着有效的
身份证明文件和诉状等相关
证据资料前往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进行
立案诉讼请求。
2.若原告所提交的
起诉材料满足法律规定的“起诉要件”标准,那么法院将会于七天内就予以立案处理,同时也会通知到相关的
当事人;反之,若起诉材料未能满足法定要求,法院将在同一期限内制作
裁定书,给出明确的不予受理的决定。
3.法院自立案之刻起的五日内,会依法将诉状副本发送至被告人一方手中,后者则应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书面辩护意见。
4.立案后,法院将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应用审判程序,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法院有责任在六个月之内给出判决结果;而选择使用
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也需要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审结工作。
5.在案件
开庭审理过程中,如果法官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则法院需在十日内将
判决书分发予相关方;倘若是决定在特定时间点进行定期判决的,则须在宣判结束后将判决书以最快速度发送给当事人。
6.一旦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如若
败诉方仍然未能按判决履行相应义务,那么
胜诉一方可依法在
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的两年内申请启动法律程序进行
强制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