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及实际情况,《居民
身份证》并不需要每年提前更换。若您想要提前更新持有的身份证件,可以依照丢失后的补办流程来进行办理。以下为《居民身份证》更新的详细操作方法:
一、办理条件篇(1)关于到期换证的事项,经过合法程序且具有法定资格的人士,可以在正常情况下提前至少90天开始准备办理;
(2)当居民个人姓名发生变化或所持身份证件受损严重以至于无法识别的时候,以及《居民身份证》中所载明的各项基本信息存在错误记录时,全体公民都有权随时提出更换申请。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
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