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集体户口身份证即将到期,应携同集体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径直前往公安部门更换相应证件;通过公安部门仔细审核,如确定申请人符合换证条件者,自申请人提交完《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满六十日后,应当向其颁发新的居民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较为不便的偏远地区,受理此项业务所需时间可酌情予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可超过三十天。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