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纳税人故意或以
暴力等威胁手段拒绝缴纳
个人所得税,将被视为抗税行为。针对此类行为,税务局有权依法追回抗税者所
拖欠的税款和
滞纳金,同时对其可能享有
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情节较轻者,如尚未构成
犯罪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仍有权要求其补缴所欠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欠税金额1至5倍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