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应退返聘礼则需具体事项具体分析;仅在满足如下条件时,才可考虑退回聘礼:
(一)男女双方并尚未到达当地民政部门正式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在此种情境之下,男女双方并不具备法律层面上的夫妻关系。彼时有权利要求归还聘礼。
(二)双方已经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开始共同生活,若有一方提出返还聘礼金额的请求,亦须予以退还;
(三)由于一方在婚前交付聘礼以致造成其个人生活出现困境,另一方理当予以返还。此处的生活困境需达到举步维艰地步,已无法维持当地贫困线以上的基本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