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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钱款后退还构成受贿罪吗

国家公职人员在收到财物后若能立即予以退还,则不应被认定为受贿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自身所掌握的职权之便,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以达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将构成受贿罪。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如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收取各种形式的回扣和手续费并将其占为己有,也会被视为受贿行为而受到相应的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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