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在收到财物后若能立即予以退还,则不应被认定为受贿
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自身所掌握的职权之便,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以达到为他人谋求利益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将构成
受贿罪。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如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收取各种形式的
回扣和手续费并将其占为己有,也会被视为受贿行为而受到相应的
处罚。
《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