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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交材料给谁交的

在侦查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向公安机构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及相关材料;若进入检察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相关材料则需送交检察院审核;而当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时,申请人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核。这些取保候审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以及与案情相关的各种证据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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