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
注册资本系由全体股东在公司
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已经
认缴完毕的投资金额所组成。当该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之时,仅需对其已按照
公司章程约定认缴的资本总额进行如实申报及登记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如全体股东未能按期足额缴纳认缴资本,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