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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同时犯怎么处理

凡是在实施非法拘禁行为之后又进行了抢劫犯罪分子,都应当对其依法判处数个刑罚并行执行。
首先,根据本国法律规定,任何将他人非法拘禁起来的行为都将被判定为非法拘禁罪,并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的刑罚。
其次,当罪犯在实施上述非法拘禁行为之后,进一步实施了抢劫罪行时,其将会因为该项新的罪行而面临更加严重的惩罚,即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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