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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罪能不能不起诉

猥亵罪案并不适用私下调解解决,亦即刑事和解原则并非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刑事案件。该原则仅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且此类案件必须源于民间纠纷,触犯刑法第四章或第五章中与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相关的犯罪以及侵犯财产权益的相关犯罪。
此外,对于那些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型犯罪,亦得适用此原则以达成补偿受害人、争取不被起诉至法院的目的。
然而,对于诸如强制猥亵、侮辱罪以及猥亵儿童罪等直接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显然并非由民间纠纷引发,故无法通过刑事和解获得受害者的谅解,此类行为理应对相应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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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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