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之规定,如果企事业
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中有职工出现了
职务侵占的
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是指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那些具备相关资格和资质的组织中的
从业人员,在其履行工作职责时,未遵循法定程序,擅自挪用或者
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这类行为的实质在于,将原本属于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且只有当所涉金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
犯罪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的
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只局限于前述提及的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在职员工。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