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广州开设赌场罪赌资达到多少

广州开设赌场罪赌资达到多少

在商业活动中,若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况者,均被视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定义的"聚众赌博"行为:
(1)组织三名以上成员参与赌博,其抽头获取的收益金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2)组织三名以上成员参与赌博,赌博资金总额累计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