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盗窃罪的惩罚方式,应该按照
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具体财物损失以及给
受害人带来的直接
经济损失给予
赔偿。根据我国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涉及到盗窃罪时,受害人有权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罪犯承担物质损失方面的
赔偿责任,然而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
民事赔偿仅限于物质损失范畴,其中的物质损失包括因为
人身伤害而产生的物质损失,但并不包含
精神损失。尽管如此,罪犯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罪犯因为盗窃行为而受到
刑事法律制裁,也无法以此为由逃避其应尽的
民事责任。作为受害人来说,无论罪犯是否已经接受了刑事法律的
处罚,他们都有权要求罪犯归还被盗物品或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若罪犯未能归还被盗物品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受害人则可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对于
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所有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立即予以返还;对于
违禁品及用于
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与
罚金,必须全部上缴国家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