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是
犯罪行为并未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和损失,即为无害的中止犯,这类罪犯在司法实践中将被判定有故意杀人的意图,然而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豁免其
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定罪免刑。事实上,此类情况还有许多其他例子,例如对于盲人、聋哑人士等特殊人群,他们可能会因为身份原因而得到赦免或
减刑。同样地,那些因为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导致过失行为的被告,也有可能在法律框架内获得定罪免刑的待遇。
其次,关于
拘留和
逮捕期间是否能够折抵刑期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和逮捕的每一天都可以视为
拘役或者
有期徒刑的一天刑期进行折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不会被
判处死刑包括
死缓。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