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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公安还是法院管

根据我过现行的法律法规,侵占罪主要被定义为:以非法占有所获取的经济利益为主要意图,忽略他人对财物或物品的合法权益,擅自非法占有为自己所有,且拒绝归还给受害方的犯罪行为。这种类型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自诉案件”,由我国各级法院直接受理和审理。考虑到刑事犯罪的一般管辖原则,即由被告所在的地区法院负责审理,那么像侵占罪这般犯罪行为同样适用于该规则,也就是说,此类案件应由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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