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若其中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尽管出轨行为本身与是否需要共同分担该笔
债务并没有直接关联。换言之,是否存在出轨行为以及对债务分担所产生的影响并非简单地划等号。即便是出轨方因与他人
同居而构成
违约行为,无过失方仍然只能享有请求
赔偿的权益,而无法据此作为理由来规避或拒绝承担双方共有的那部分债务压力。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