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前得依法进行清算。要是在清算的时候没追回应收账款就注销了,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办法。
要是公司注销时股东承诺对公司债务负责,那债权人能要求股东承担债务,股东也能以自己的名义去追讨公司的债权。为啥呢?因为股东在一定程度上承接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要是公司没依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导致没办法清算,债权人可以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来清偿公司债务。同样,这些人也能去追讨债权。
就算公司正常注销,但遗漏了这笔债权,债权的实体权利还是存在的。原公司股东可以基于股东权利来主张这笔债权。毕竟公司注销后,剩余财产是由股东分配的,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益,股东有权追讨后进行分配。
股东追讨债权时,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让对方还钱。要是协商不成,就收集相关证据,像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这些,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