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民事纠纷后,应及时确认自身权利是否受到损害,并明确承担义务的主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否则可能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二)若纠纷涉及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无需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可随时向法院主张权利。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产生争议时,诉讼时效为四年,需在争议发生后四年内提起诉讼。
(四)无论何种民事权利纠纷,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通常不予保护,只有存在特殊情况且经法院批准,才可延长保护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