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制度,个人以
欺诈或不道德手段攫取、骗取国家及
私人财产,其所得金额如果达到特定标准,则将面临
刑事责任,通常包括不同程度的
有期徒刑、
拘役以及
罚金等
刑罚手段。
其中,若
诈骗未遂,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管制,同时可能会受到罚金的惩罚;而对于已经成功实施诈骗行为且
数额较大者,将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罚金的
处罚;
至于那些
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
犯罪分子,他们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作为惩罚。
此外,现行法律制度还明确规定了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标准。
具体来说,当诈骗金额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时,应被视为“数额较大”;当诈骗金额在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时,应被视为“
数额巨大”;而当诈骗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0元时,应被视为“
数额特别巨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级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上述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共同研究并确定具体的执行金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