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故意伤害行为的
逮捕期限,需要视案件的复杂程度而定,并无法律
法规明确规定应在短期内完成
逮捕程序。
然而,当涉及到故意
伤害罪时,公安部门针对嫌疑人的
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越14个自然日,但最长可延伸至37个自然日。
此外,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
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
拘留期满后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提交审查和批准的时间则可能会延长至30个自然日。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