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则依约定条款进行操作。
如若在合同中并未有任何涉及该事项的详细约定,或是相关约定模糊不清,则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偏差比率在百分之三范围内,将按照双方
签订合同时所商定的确切金额进行结算。在此情况下,如果买方要求
解除合同,其请求将不会得到支持。
其次,若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偏差比率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