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汽车时不慎撞毁了道路护栏,此种情况属于单方面造成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在事故中并未出现任何
人员伤亡,那么只需计算和评估
财产损失即可。 对于肇事车辆自身所受的损害,倘若该车辆已经购买了
机动车损失保险,则应由机动车损失保险负责理赔(但需注意上限不能超出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最高额度),通常情况下会存在20%的免赔额。在此情况下,如若车主也选择购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不计免赔险种,便能够获得全额的
赔偿金。反之,如果肇事车辆并未购买机动车损失保险,则需由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相关
赔偿费用。 针对道路护栏的损失问题,首先应当由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进行赔付,其财产限额设定为2000元人民币。若超过这一限额,且肇事车辆已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则应由第三者责任保险负责理赔剩余部分。
然而,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样设有
免赔率,若车主同时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不计免赔险种,便可获得全额赔偿。若肇事车辆并未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则所有损失均须由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