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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生重大疾病该怎么处理

于员工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患上重疾时,如该疾病处于治疗期限之内,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禁以此为由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相反,我们应根据相关条款批准该员工前往休养,以确保其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复。当然,若该员工在此期间确实有严重过失行为,则另当别论。
然而,当治疗期限结束之后,若该员工无法胜任现有岗位的工作,本企业将提供必要的培训或调整其工作岗位,以帮助其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若经过上述措施仍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本企业将依据相关法规,按照合法程序对其进行解聘处理,同时需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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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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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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