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政府是否有权申请司法强迁?
若为非法建筑物,可径直请求法院实施
强制措施。关于在
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被
拆迁人之合法房产进行
强拆之事,应由政府部门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申请,由该院依法裁决是否实行
强制执行。如获准许强制执行,其中详细而具体的执行工作可交由其本院执行小组负责,亦或交付政府部门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建筑物的强制拆除事项需依具体情形区分对待。对于农村
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当相关
当事人接到责令交出土地的
裁定书后,既未作进一步的反思与上诉,且拒绝迁离原址,在此种情况下政府部门有权申请当地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限定的乔迁时限内未乔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