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满十四周岁而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
人死伤的行为,若行为实施者为十四至十六周岁的
未成年人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种情况应免于
追责刑事责任;
然而,当行为实施者年龄超过十六周岁之际,其需负起相应的
刑事部分的责任,至于这类人群中又细分出十六至十八周岁与成年年龄段不符的群体,他们在面临同样的司法裁决时,裁定结果自然会有相应的区别对待,给予适当的轻缓或者是减轻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
肇事罪从性质上讲实际上是
过失犯罪类型,因此并不包含故意杀人或者是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等
罪名的法律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