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骤,接达到
报警信息之后,公安机关将机智迅捷地调派人员赶赴事发现场;
第二步骤,抵达现场后,依据具体情形采取适宜措施加以应对,继续发生
暴力冲突并当前警力无法解决的紧急状况,务必立刻请求增援力量,同时确保自身生命安全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础上,可以选择通过口头警示,徒手制止,或者借助警用器械等方式实施干预,满足特定条件时,亦可合法使用武器遏制危机;在维稳局势无果的情况下,必须致力于做好详细的
证据采集工作。一旦暴力冲突得以控制,未触犯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在现场进行协商调解,若未能成功,应带领相关涉案人员赴公安机关进行后续处理(如存在受伤事件,应同步拨打120急救电话予以救助);如果暴力冲突已经停止,但未违反任何法律
法规,依旧可以在现场尝试进行协商调解,如未能达成和解,仍需引导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置(其中涉及到外伤者,必须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救护处理)。
最后一个步骤是,对于无法现场协调解决或者已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展开严谨的取证行为,并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
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条
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
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