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在未经正式和合法程序(如ATM机或柜台)的情况下,利用其它方法将其
信用卡信用额度之内的资金以现金形式转移出去,并在这过程中未向发卡银行相应地支付相关的提现费用的行为,即为信用卡套现。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这种行为被判定为
违法性质,最终的判决结果将会根据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
《
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
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