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过程中如若未能发现任何
违法犯罪的线索,那么其持续时间最长亦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倘若有必要
传唤违法行为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时,必须经过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精密批准,方能用
传唤证或
传票进行传唤。对于在现场发现的涉嫌违法的嫌疑人,人民警察只需亮出个人工作证件,便可采取
口头传唤方式,同时在
询问笔录里详细记录下该嫌疑人到达警方处所的经过以及到达与离去的具体时间。
另外,公安机关对于作出传唤行动的原因和所依据的法条均需向受传唤者进行明确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
法规定可能适用
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
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