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可行。当
当事人步入新的婚姻殿堂之后,其在户口簿上所记录的婚姻状况便可更改为已婚状态。若需对户口登记的内容进行变更或纠正,应由户主或户籍内的自然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待户口登记机关经过认真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将依法对相关内容实施变更、更正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如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须向申请人索取与变更或更正有关的证明材料时,亦有权采取该措施。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
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