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误工费赔偿之诉状撰写的详细规范如下所示:
首先,必须列明原告以及被告双方各自的
身份信息资料;接下来,需明确详述本案中要求被告支付
误工费用作为
赔偿的具体
诉讼请求,同时说明相关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以及具体理由等事宜,并提供支撑素材以证明上述主张的真实性及合理合法性,确保采集到的
证据真实可靠且具有说服力,此外需注明相关证据及其出证方。
再者,除了以上三点内容外,还需在诉状结尾处记录向受理法院
递交该诉状的具体日期。
最后,列明所有索赔项目及预计金额的详细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