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我国法律现行规定,对于涉及诽谤的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没有直接的权力进行
立案和管理,也就是说,当公民遭受诽谤并向警方
报案时,警方有权拒绝受理且这种做法是依法合规的,不需要接受相关投诉质疑。而针对此类情况,被侵害人可以选择
提起自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明文规定,诽谤罪属于法定的
自诉案件之一,具体来说,即
被害人有权利自行向辖区内的法院提起
刑事自诉,以期通过
司法途径追究实施构成诽谤罪行为之人的
刑事责任。
3、诽谤罪的认定是以被告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为前提条件,其目的在于贬损受害者的人格地位以及损害受害者的名誉形象,倘若此类行为具有严重性质,便可确定构成诽谤罪。
然而须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
诽谤案件都能够申请
公诉程序予以处理,满足特定条件下的诽谤罪,通常仅得允许
受害人提出控告后方能进入
诉讼程序。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