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假如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可能将会采取如下策略来处理这一问题:一方面,法院会采取积极措施探寻
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目的是为了查清其是否故意隐藏了合法财产;另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中的要求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那么人
民法院就有权向相关单位进行查询,了解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富信息。接着,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施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的行动。
然而,这些操作都须遵循一个前提条件,即不能超越被执行人应承担义务的合理范围。
最后,如何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和变价的财产决策?法院需遵循裁定程序,并向有关单位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督促各单位遵照执行。
此外,虽然面临无力履行还款义务的困境,但依然可以采取中止执行的步骤,日后再针对性地
恢复执行。若经法庭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
当事人拒不履行判决,可能就需要遭受
司法拘留甚至罚款的严厉惩罚,情节恶劣者还可能涉嫌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罪。若经过调查证实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债,则只能推迟执行计划。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
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